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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培训管理处职责  
 

  
   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经2001-2002学年度清华大学第7次校务会议(2001.12.27)批准成立,负责学校在非学历学位培训教育、远程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如下:

  1.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是学校对全校各院系和相关单位(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和校办公司)在非学历非学位培训教育、远程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方面行使管理职能的校机关处级单位;代表学校在上述业务范围内与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相关上级领导部门进行工作联系。
  2.负责制定清华大学发展培训教育、远程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的相关政策;审批立项、统筹规划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共同开拓培训市场,创建清华大学培训品牌。
  3.代表学校统一颁发各类培训证书、成人教育学历和学位证书,并进行证书电子注册;监督和规范各院系和相关办学实体的办学行为,查处盗用清华名义的非法办班活动。
  4.组织制定代表清华大学培训品牌的评估认证体系,组织课程评审委员会对各院系及相关办学实体的培训课程进行评估和认证。
  5.负责国家教育部、人事部交办的高级研讨班、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工作。

教育培训管理处下设业务管理办公室和外联合作办公室。

业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1.立项审批:对全校各单位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进行审批(包括项目的立项审批、合作协议的审查,广告的审查等);
 2.培训证书管理:代表学校审核颁发全校各类培训证书以及培训活动的认证评估;
 3.检查各院系培训班财务执行情况,并进行财务统计;
 4.查处违规办班:检查校内各类违规办班的活动和校外盗用清华名义的办班活动;
 5.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管理;
 6. 全校教育培训机构认证、年检和评估;
 7. 远程教育管理;
 8. 成人教育管理;

业务管理联系电话:010--62782570 62786997
教师进修联系电话:010--62782411
传真:010--62794978
E-mail: jpgl@mail.tsinghua.edu.cn
地址:清华大学建筑馆北楼212室

外联合作办公室主要负责:
 1.代表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2.与境内外单位联系拓展培训业务;
 3.“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建设与维护及对外信息发布;
 4.宣传清华大学各类培训项目;
 5.了解社会对清华大学培训需求信息;
 6.编辑《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简报》;
 7.参加继续教育、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类学会活动;

咨询联系电话:010--62772817
传 真:010--62794978
E-mail: jpwl@mail.tsinghua.edu.cn
地 址:清华大学建筑馆北楼210室

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秘书处和全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会秘书处
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秘书处
联系电话: 010--62788599
传 真: 010--62794978
E-mail: jpc@tsinghua.edu.cn
地 址:清华大学建筑馆北楼215室

全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 62788599
传 真:62794978
E-mail: jpc@mail.tsinghua.edu.cn
地 址:清华大学建筑馆北楼215室

 
主管单位: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 jpwl@mail.tsinghua.edu.cn  Tel:010-62772817 Fax:010-62794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