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2009学年度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指示,充分发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资源的优势,促进艺术院校的学术交流,我院接受 “国内访问学者”来校参加科研项目研修。
一、 招收对象
高等院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或任职五年以上的讲师、科研骨干等。
二、 学习进修内容
本院各专业教学、科研等领域的重点课程和当前本领域的相关课题
三、 学习研修期限:一年
四、 证书
副教授以上职称发教育部人事司监制《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五年以上讲师或科研骨干发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制《清华大学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五、 进修费:18000元,
六、 报名截至日期:5月20日
七、 申请手续
申请者可来信向美术学院师资培训办公室索要“清华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也可以在教育培训管理处网站中自行下载填写一式两份(请用A4纸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人事处、教务处或师资处)审批、盖章,并附最后学历证书、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三年内的科研工作、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务必含肝功化验结果),于5月20日前寄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访问学者办公室,经我校审核同意后,于6月中下旬由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发“清华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通知书”和入校注意事项。
八、 管理
1、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访问学者,统一由教务办公室负责管理。
2、 大学可安排公寓住宿也可自行解决住宿事宜。(费用自理)
3、 就餐可在本校学生食堂
九、教务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座337室
联系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要群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97577
E-MAIL:yaoqun@mail.tsinghua.edu.cn
十、 银行汇款方式
1、 汇款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或单位编号:080)
2、 银行帐号:0200004509089131550
3、 开户行名称: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4、 汇款用途:请注明访问学者学费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教务办公室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