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度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指示,充分发挥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资源的优势,促进艺术院校的学术交流,我院接受 “国内访问学者”来校参加科研项目研修。

一、    招收对象

高等院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或任职五年以上的讲师、科研骨干等。

二、    学习进修内容

本院各专业教学、科研等领域的重点课程和当前本领域的相关课题

三、    学习研修期限:一年

四、    证书

副教授以上职称发教育部人事司监制《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五年以上讲师或科研骨干发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制《清华大学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五、    进修费:18000元,

六、    报名截至日期:520

七、    申请手续

申请者可来信向美术学院师资培训办公室索要清华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也可以在教育培训管理处网站中自行下载填写一式两份(请用A4纸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人事处、教务处或师资处)审批、盖章,并附最后学历证书、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三年内的科研工作、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和体检表(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务必含肝功化验结果),于520日前寄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访问学者办公室,经我校审核同意后,于6月中下旬由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发清华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通知书和入校注意事项。

八、    管理

1、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访问学者,统一由教务办公室负责管理。

2、         大学可安排公寓住宿也可自行解决住宿事宜。(费用自理)

3、         就餐可在本校学生食堂

    九、教务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337

联系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要群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97577

E-MAIL:yaoqun@mail.tsinghua.edu.cn

十、    银行汇款方式

1、         汇款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或单位编号:080

2、         银行帐号:0200004509089131550

3、         开户行名称: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4 汇款用途:请注明访问学者学费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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