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继续教育

声明

近日我校了解到有微信名为“清华张海燕”的人员以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名义在微信上进行培训班的招生活动,经查此事与我校无任何关系,我校从未有名为张海燕的工作人员。

我校再次声明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或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机构名义通过建立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有关继续教育项目的招生信息,也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以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或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机构名义开展继续教育项目的招生工作。对于社会机构或个人的侵权行为,我校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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